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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兵敢做不敢當的事6

 

長官宵夜裡吐口水?連參一幹的?冤枉啊!大人…

 

7810月正式接連文書起,副連長一直對我疼愛有加,但凡有老鳥想動我,他可是當場不客氣嗆說要聯合『普ㄟ』一起辦那個人。第一任『普ㄟ』相當賞識在下,即使當不成他的政戰文書,一樣力挺這個菜鳥連參一到底,更希冀我對他建議的身兼政戰文書一事能點頭應允,畢竟連上沒有他值得信任的人,政戰業務除了找連參二三或連參四幫忙分工外,就只能拜託營政戰士連協助核心業務,前提是要營普ㄟ不計較,而且營政戰士願意來、有空來。

 

在他二人庇佑下,初接業務遇『喬』積假排休時,再難搞的老鳥若敢放風聲或一直不肯配合的話,通常會被『請進』副連長寢室以利害關係婉言相勸,再不行的話,唯有進小會客室的輔導長辦公桌『懇談』一番,前者是軟話相求,後者就沒那麼客氣了。

 

7810月底下梅林基地,營舍簡陋規模又小,為了方便我作業時不被人打擾,連長聽從副連長建議讓參一進駐副連長寢室作業,因副連長管參一、四業務,之前更曾代理訓練官找各連參一代替參三造基地普測等各項名冊,而我不知為何被指派為兼營參三,一面造自個兒連上名冊,一面還要檢查各連的名冊,大概是作業較精準受副連長器重吧!

 

總之,自那時起,副連長差點把我指派成他個人的『傳令』,但營部連沒這編制,師父、營參一及人事官經常來告誡謹守編制、勿亂搞,我…才沒那麼傻咧!連長更要我想清楚,他的連參一可不能自己降格以求淪為『別人』的傳令,要幫長官洗內褲也要先幫他先洗才對!那…我不就要幫兩位長官洗內褲?我才沒那麼『槌』哩!

 

普測前除了到一般組練習並K準則外,站哨時就報備一下,該當打飯班時也得提早下去集合點人頭(後來升打飯班班長,沒有下士階…笑!)。普測通過後沒啥事,除了站哨外也甚少需要出公差,應該說就算有也被副連長手一揮便免去了,只需專心和傳令待在副連長房間,他擦連長的皮鞋和燙衣服,我就把手上的休假管制表整理好(榮譽假、扣假及清算欠假等事宜),都沒啥事就繼續研讀人事法規業務,反正待副連長室其用意就是不准閒雜人等進來打擾,以致養成後來『菜鳥耍官威』的搞笑趣事(個人回憶錄中某篇),這位宅心仁厚的副連長猶如大哥般待我哩!

 

林林總總所述是與副連長之間情誼深厚,自也形成成一段忠心不二、絕不背叛的強烈認知,斷不可能背後閒言閒語或對他有何不敬之行為。雖說他甚少囑咐我幫忙倒茶(自己倒或找傳令幫忙),但只要是由我代勞取水,他接過杯後毫不猶豫直往口中送,更遑論懷疑我暗地在杯中吐口水,他從不為此生疑!

 

俗話云『馬有失蹄、人有失手』,還記得79年三月份,初春入夜仍有些陰寒,尤其是要站油庫哨的菜鳥們,在中鳥的半慫恿下,學起人家上哨前或下哨後沖泡一碗熱騰騰、香噴噴的麻油雞麵來大啖一番。那時不但要忙師裝檢,晚上還要因應329體能戰技進行加強鍛鍊,晚點名後還有伏地挺身及刺槍術這些苦活等著呢!大量的體力消耗後,上哨前不充一下飢怎麼撐得下去?肯定餓到肚子咕咕叫,或者乏力發昏到打盹,飽足後精神佳才能應付長夜衛哨嘛!

 

10點熄燈就寢後就不能拜託廚房提供開水泡麵,這之後還得拜託文書房各參行個好,無非是幫忙進到小會客室『借用』一下開飲機,雖說平日是長官專用,這時連長也會睜一眼閉一隻眼當做沒看見,前提是不能太吵或太晚,免得影響軍官們就寢。

 

烏龍事件來了,某夜我提前把文書箱的存糧拿出來泡好,準備吃完再上哨,正當吃下第一小口(怕太燙),不巧連長呼喊我進連長室,匆忙去聆聽任務訓示,一回文書房…桌上的泡麵不翼而飛?!這是怎樣的景況?十點多還有人敢進文書房?竟還敢幹走參一桌上的『珍寶』(泡麵)?實在太大膽了!不查出這偷兒是誰不行!

 

正當在納悶時,角落作業的73梯連參四學長進來,發覺我眼神有異,輕聲問了一下究竟發生何事?那時被他和74梯的參二三學長認可為『地下連長』才逐漸有話聊,這時只好『加減問』看看。他一聽詭異笑回:「剛剛我出去前看見傳令把你桌上的泡麵端去副連長房間,接下來怎樣?我就不清楚了哦!」

 

ㄟ害!這個莽撞的老傳令,這下完了,雖然明知可能來不及了,還是硬著頭皮敲了副連長房間的門,一進去後…果然!副連長正端著那碗泡麵大快朵頤呢!他眨眼問:「何事這麼急?」我囁嚅回:「呃…沒事!好香!」他真是太疼我了:「那…其他的給你吃?(以為我餓了沒東西充飢)」我搖搖手苦笑:「謝謝副連長!不用了!我箱子裡還有。」說完自己準備上哨了,他停下動作一臉困惑望著我。

 

回文書房看見一臉賊相的老傳令已回來,他大概知道事跡敗露被我發覺了,趕緊陪笑說:「好啦!就做當先借我一碗,明天再去福利社買回來補你嘛!」真是好氣又好笑!我怎麼會為了這麼一丁點小事生氣呢?副連平日是如何待我的?送他都沒二話了!豈有計較之理?我氣的是:那一碗已經被我先吃一口了,他連問都沒問就端過去,只因為急於貪功卻偷懶之故,被副連長事後得知他堂堂一位長官,還吃過部下口水該如何想?還是自己最倚重兼疼愛有加的參一文書的口水呢。

 

原來老傳令聽副連長喚進去幫他泡碗麵,還說沒有的話找人『借一下』明日再還,回文書房瞧見我桌上有現成的,急於表功直接就端走了,聽參二三學長說,當場撞見正要阻止已來不及,參四學長一直專注對他的報表,沒瞧見我早就吃下那一口,這一下對證起來…完了!

 

副連長聽對面文書房有爭吵聲過來探問,得知那碗泡麵的主人是我時,初以為是我愛計較,枉費他平日待我不薄正埋怨著,加上三人你一言我一語的,又誤以為我在他泡麵上先行享用過才沾了口水,無奈!泡麵原主人竟被誤會成故意偷吃長官一口泡麵?或特意放上自己口水的不敬行徑?只好由上哨前開始的實情全盤托出,並說若傳令要幫副連長找宵夜,我文書箱內尚有數件存糧,泡麵也尚留一碗,直接開口商討即可,來個不告而『取』又不問清楚實屬不智,讓我對副連長吃下那碗已有我口水的泡麵而心生抱歉。

 

沒想到副連長聽聞後不但不見怪,反倒哈哈大笑回:「又沒關係!反正我這個人被說傻頭傻腦習慣,看這次不小心吃下你口水,以後會不會變聰明點?」還真是生性豁達又體諒部屬的好長官啊!臨走前還要老傳令隔日照賠我一碗泡麵。之後與他的信任情誼,全因在下對這場『文書吐口水在長官宵夜中』的疑雲坦誠相告更加深穩固了,個人回憶錄有篇提及795月底下田中基地,副連長以接訓練官職務需帶先遣隊前往基地探路為由,帶連絡官與我先行,而我就先安置他家『補假一天』(之前梅林基地被人陷害而扣假),在下這『副連長心腹』名號可非浪得虛名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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