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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後版【演習作戰,準時開飯】之回覆1

 

演習上廁所…

 

78年九月初下部隊至砲兵營營部連,十月正式接掌連參一,十月底旋即上鐵皮開往斗六梅林基地。

 

三個同梯菜鳥首次下基地並隨部隊在田野間野營駐紮,這可是大姑娘上花轎頭一回呢!忙完開設射擊指揮所及各項器材就定位,值星排長分配好就寢位置(睡大軍卡車底下),我依層級向值星班長報備要『上廁所大號』時被笑,他轉身向值星官羅排長(阿兵哥暱稱為『羅官』)報告:「有人要請示出列去『種芋仔』!」。蛤?種芋仔?沒啊!

 

連長聽了轉頭過來一邊叫人找一柄小圓鍬,一邊向大家解釋行軍在外上大號怕被敵人聽見偷偷『摸走』(尾隨幹掉),因此只能說暗號『種芋仔』,並說明小圓鍬是用來在野地挖坑並在事後掩埋用;同梯的阿金和阿志見狀便報備一起『出任務』,其實只是忙得差不多,要找個地方說悄悄話。

 

三人摸黑往遠處走去,連長大喊:「你們跑那麼遠,是『相揪』要逃兵嗎?」聽到眾人大笑,三人尷尬不已。

 

後來的野營教練及營測驗由于時程緊湊不敢吃太多,就憋了兩至三天回基地再解放一番。隔年下田中基地,由于我是營參一兼連參一,營部連兩次的野營教練(砲連較多次)都剛好電話紀錄通知去師部洽公,所以只剩隨同指揮部的基測才上挺進車,行前就吃很少,那幾天也是能少吃圖個半飽就好,不記得野外上過什麼廁所。

 

7912月初師對抗,因砲指部是後方火力支援單位,所以多半是在後頭坐車『蠕行』般移動,即使駐紮某地,連長宣佈哪處統一為野戰廁所範圍,好像也很少看到有人帶小圓鍬去挖坑『種芋仔』,反倒是有時停路邊恰巧附近有加油站,就向押車軍官報備一下,雖有人曾遇到上到一半車隊被通知開拔,幸好車隊移動緩慢,不久,人從後頭追上來也順利跳上車。那十幾天的師對抗算是舟車勞頓,聽說好像不少人神經過于緊繃沒上過大號(偶麻吉ㄟ連參二三就表示沒上過,而他胃腸也很好。),直到最後一天獲勝駐紮烏山頭天壇附近一處營區旁,我們才有地方採購熱食(營區福利站)、唱歌慶祝(營區卡拉OK),並好好解放一番(風景區的公廁)。

 

好像是14天的師對抗吧?大概能少吃一點就少吃,讓食物在體內剛好消化完沒殘餘,盡量也不亂吃小蜜蜂賣的涼飲,肚子能憋就憋,不然大號上到一半褲子沒穿好,邊穿邊拉著褲檔追軍卡還被笑(連上有一阿兵哥的真實寫照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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