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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【下基地前,部隊是否有借宿學校經驗?】之4

 

一般來說主官很少會禁假超過一個月的,那太不人道且可能冒著當事人心理不平衡而做出傻事的風險,肯定是有特別原因才會這麼做!我們連上會被禁假一個月的,通常是裝檢時出紕漏或藉口出去洽公補保,回來被發現放給它爛那種;還有就是保修班沒把車修好,來不及應付裝檢並被記缺失才會讓連長下令禁那麼久;基地前要上鐵皮,車子若無法發動,這保修兵及駕駛都有被禁假的可能,只是看誰的責任比較大,誰就禁一個月,另一位少不了禁兩週。其實我們連長也沒那麼狠啦!若是基地期間表現良好的保修兵或駕駛,回駐地也會額外給一至三天的榮譽假,若之前被禁假的也會法外開恩,酌情『減刑』一半甚至偷偷讓他補回去,沒那麼無情啦!

 

師部單位的連隊實施積假通常比較簡單,駐外營區的可能因為戰備任務而有所調整,剛下部隊時本營是休例假日白天洞八至兩么,後來去師部爭取放積假,南部高雄在地及台南兵就無此需求,洞八到兩么的假可悠哉往返,一個月尚可返家三次。台中以北的就抱怨連連,單日假回不去,回去了也只是坐車,接下來又要馬上趕回遙遠的部隊。7810月我正式掛連參一,之前就向連上三長反應這問題,原本提議實施積假遭南部兵反彈,因為是全連一體適用讓他們抱怨一個月只能返家一次;北部同袍原本想拗三天兩夜反讓南部這些人大力反對,憑什麼我們放三天的白天,你們可多出兩個晚上又免去兩次夜哨,及兩夜不受部隊掌控的悠哉生活呢?後來當時的輔導長見到情況亂哄哄的,就說指揮部只讓人休么八至隔夜兩么的積假(假傳聖旨還說最多是週六么兩至週日兩么),北部同袍一片譁然,反倒是南部阿兵哥狂笑他們撥錯算盤了。

 

唉!一番爭吵後還是得由連參一轉述參一科的規定來釐清爭議,記得三天積假原本是週六洞六至週日的兩么才算合理(21-8=13,13x3=39小時,週六早點名時發假單。),而且實施對象可以依照連隊任務有所彈性,本連為免去全部一體適用造成另一方反彈,所以採台中以北的同袍自願者實施,留守人員名冊分成兩組去排序做管理,這樣就兩全其美了(砲連好像任務屬性不同有某連全體實施積假)。

 

實施一個月後沒有爭議,然後10月底就下梅林基地了,休假變成么八至隔日兩么的隔夜假,在中部下基地,南北的返家車程似乎沒啥差別,沒人會去吵什麼積假不積假的,回駐地後再次實施中、北部的積假。南部的想要加入也是可以,有位士官就不太想回家,女朋友在台中嘛!沒放積假怎麼去台中溫存個兩天呢?留守時若女朋友假日有空,就南下到營區會客,小兩口躲在二級廠辦公室內卿卿我我,也是二級業務士們知情不對外明說的祕密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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