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關於【服役時 休假 收假 路遙遙】之4

 

flymonster 金錢 +6 我記得當年國防部有明確規定義務役休假的時間算法 2021-03-03 17:18

 

飛天大說的是參一鎮山寶典『…人事法規業務彙編』嗎?

 

年代久遠熊熊把前面的名銜給忘了差不多了,這厚厚一本在我菜鳥初接連參一時熬夜苦讀鑽研好一陣子,也拿去師部參一科和人事官及科長『討教』,一陣唇槍舌戰後終敵不過科長指的『但書』:『部隊有不同任務屬性,怎麼放假由各營區主官自行彈性處理』、『師部直屬營連也是這樣放假的』、『不然你們調去外島看看,人家放假是有管制的,多久才返台一次?在本島可以回家要偷笑了、還不知足?』等,就這麼給反駁到無語再爭。

 

自此後將『它』束之高閣視為『葵花寶典』禁忌之物,但凡對假有爭議之阿兵哥入文書房興師問罪,自文書櫃中小心翼翼請出它來,再逐一翻頁尋相關規定條文解釋,再有怨懟之言也只能兩手一攤,將科長之前傳授之『武功祕笈』口訣一一告知,自此個個心中釋懷、鴉雀無聲靜默認同離開。

 

先說『例假日』之規定,有段似如此描述『…休例假日前應施以服裝儀容檢查並進行離營宣教後再予正式休假…』,嗯…其實好像沒有明確定為早上8點正式休假,不過部隊慣例是要吃完早餐收拾完再集合,宣佈一些相關規定(不得違紀、騎機車、禁止涉足不良場所、逾假等),連長講完差不多也快八點了,開始發假單,大門通常是八點才看假單放行。

 

不過,我有位同事是崗山獨立旅戰車營,他們的例假日好像是週六18開始放,聽說是獨立旅(旅長是少將),他們營又單獨駐紮在外沒和旅部一起,部隊任務特殊,所以營長(上校)敢放隔夜假甚至週六中午12走,當然啦!表現不好的,連長(少校)就給他放週日早上0821,還有過中午才放的。其實人事法規裡面似有規定,獨立旅或直屬營連的主官位階往上一級,所以准假權也視同辦理。法規似有明載『部隊任務屬性特殊』可自行調整,怎麼調整?任務繁重辛勞自當是酌情辦理,多放福利慰勞阿兵哥嘛!

 

若說人事法規例假日是算單日點放,但是下基地為何可以放18的隔夜假?『演習任務亦屬之』指的就是連隊主官有權放隔夜的基地假,下過三次基地,沒放過單日點放的。

 

其實連上一位85梯的一般兵曾找我及連長『灰』過一陣子,因為他在入伍前已結婚並生子,按照規定可以週六18拿假單走人(已婚者享有隔夜假照顧家庭),但輔導長以文件不符堅決反對(只有擺桌宴客),原來這位學長雖早已結婚,但是新娘『太幼齒』(好像未滿十六歲即懷孕)尚不能去戶政事務所登記,按當時的規定只要提不出文件證明也枉然。所以,每逢假日前一天便來『盧』我幫忙求情或『偷渡』送一下假單,但是一次次被輔導長阻撓。約79年三、四月有次終于受不了決定逾假不歸,還說是要補回被剝奪的時間,輔導長親赴他家押人回營,然後送禁閉,隔兩週再犯,送師部就沒再回來了,直到一年後才重回部隊,好像被判一年再回役,可惜又不假離營,然後又被抓…我也沒做過他的退伍令。

 

至于兩日以上的連假,下部隊時真的是看營長,就算師部下電話紀錄明定08至隔日的21,他老子不高興就是刁你全營,一下子說營舍不潔、打掃乾淨檢查完再放,一下子又把各連三巨頭叫去營部拉正訓話,然後部隊集合再訓話個一個小時,12點過後才心不甘情不願通知各連去營部拿假單,0812才放,即使他前一夜先休假走人,也是這樣交代留守的營輔導長,只不過當時這位營輔導長比較溫和不是用訓的,但也是拖到中午才放。第三位是少校佔缺為人比較開明,才有08放至隔日21的兩天連假。

 

休假規定只是參一其中一項經常性業務,該書涵括晉陞、獎懲等。

arrow
arrow
    文章標籤
    服役時 休假
    全站熱搜

    3r2r1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