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於【服役時 休假 收假 路遙遙】之5
回飛天大:
國軍官兵休假規定只是參一其中一項經常性業務,該書涵括晉陞、獎懲、兵籍資料(軍種、專長代號)等雜七雜八(入伍、停役、回役、退伍令…)很少用到的便忘了,因為載明三軍所有軍種,所以研讀時很頭痛,還要把其他軍種特殊做法先篩選掉。
其實剛接參一時交接了三本書,除了這本厚厚如字典(或說辭海)的人事業務法規彙編外,還有一本是『國軍眷補後勤作業補充要點』(現在好像改名了),差不多像一本成語典那麼厚。大致上是官兵結婚生子、親族眷屬婚喪補助及輪調外島等相關作業,不過應該只有志願役才用得到,所以很少去碰它。像第一任連長原本79年2月初申請結婚,表格密密麻麻需要逐一詳細填寫,另外還載明女方(對方)身家調查等一大堆事項,一路由連級填完送至軍團甚至總部審核,後來被擱在師部又退回,再由人事官重弄好送至軍團,一躺兩個月左右,拖至5月時連長索性叫人事官去抽回來,因為身家調查太久沒簽核(上面不太想通過),這婚…『老子不結了』。(女方是理髮業)
說第三本吧!這本通常沒用到,只是遇有一些重大違犯軍紀案件時,連長就會找我拿,於早、晚點名時拿出來全連面前向弟兄們晃晃並唸相關條文,好像叫『陸海空三軍刑法總則』吧!這本小冊子頁面只有課本四分之一左右,厚度比課本稍厚些,字體小且條文精簡多了。
這三本書中條文因年代不同必有所修正,我曾上網搜尋過,後來名稱或許也因不符現狀而更名,但是原有名稱大致上是如此,只是前面兩本的名銜是否加上『中華民國國軍』就不記得了,因為我們一向都省略前頭而簡要稱呼。事實上,第一本『人事業務法規彙編』好像營部連才有,當時還是營參一特地拿給我研讀的,而砲連似乎也沒有這一本像辭海般厚的書,第二本應該也是營級才有,畢竟志願役軍官及士官眷補業務乃營級所轄權責,而第三本陸海空三軍刑法,記得砲連也有。這三本參一的『參考書』背面都蓋有『列入移交』的章,而且不得隨意攜出營區,那次到參一科洽公放洽公袋中攜出乃洽公需要,事先曾先請示過人事官並向連長報備,進參一科也無取出,而是借用參一科人事官的來辯論。